一﹑部门职责
国际交流合作部是武汉华中艺术学校涉外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学校外事工作的计划、实施、指导、协调和归口管理,其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规定、方针和政策。
2.负责与上级外事部门及国(境)外有关机构、部门的联系工作。
3.负责制订学校国际交流工作计划、经费预算;起草有关规章制度和年度总结,并向其他部门提供外事活动信息。
4.负责与国(境)外院校、组织机构等交流洽谈,以及合作协议的草拟、审核及执行。
5.会同用人单位制订外籍专家﹑外籍教师聘请计划,审核拟聘人选,负责合同的签订、专家的管理工作。
6.负责聘请及接待国(境)外知名专家来校讲学以及引智工作。
7.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申报工作。
8.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9.负责学校组团出访、出国(境)考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出国研修等有关工作,负责学校派遣人员出国(境)手续的申办、出国(境)前准备等工作的落实。
10.负责学生出国交流﹑交换项目的开发﹑申报﹑管理﹑咨询与服务工作;负责优秀学生的出国实习和就业的选派工作。
11.负责学校和以校领导名义对外交往的书信﹑文件、资料等的翻译与发送工作。
12.承担我校师生的外语强化和培训,主要包括雅思﹑托福﹑大学英语四六级﹑英语口语提高以及小语种培训等。
13.为我校师生出国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14.完成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工作职责
(一) 国际交流合作部部长职责
1.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国际交流合作部的各项工作。
2.负责就重大涉外问题向主管校长请示报告,并为其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3.负责就重大问题同学校有关部门、校外业务部门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联络和协调。
4.负责制定国际交流合作部年度计划﹑经费预算﹑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5.负责主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申报和实施。
6.主管外事出访与接待。
7.负责制定长、短期外籍专家选聘等管理工作的计划和安排。
8.负责学校语言培训中心培训项目的开发。
9.履行校领导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 国际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职责
1.协助部长开展各项工作,落实年度工作要点,起草年度工作总结。
2.负责部门文件制度和管理办法的起草、行文和实施等工作。
3.负责上级来文来函等各项事务的办理。
4.负责办公室日常运行事务,包含校内外公文运转、日常接待安排、档案管理、保密工作、财务报销、各类检查评估等工作。
5.协助部长做好国际交流项目的宣传、咨询、协调、管理工作;指导项目学生办理出国有关手续及境外事务等。
6.负责学校因公出国(境)项目申请、人员派出及出国(境)手续如签证办理、机票预订等行前准备工作。
7.负责国(境)外合作单位人员来访的邀请及接待工作。
8.负责部门网站的维护更新和信息上传与报送工作。
9.负责语言培训中心培训项目的宣传、招生﹑咨询工作。
10.负责语言培训中心课程安排﹑教师选聘﹑教学协调﹑课酬核算等日常管理工作。
11.负责学生工作助理的招聘和管理。
(三) 语言培训及出国服务中心主任职责
1.负责外籍教师的招聘、培训、合同管理、日常管理及考核评估工作。
2.负责外籍教师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及出入境手续办理。
3.负责学院因公出国(境)项目申请、人员派出及出国(境)手续如签证办理、机票预订行前准备等工作。
4.负责语言培训中心教务、日程管理、课程安排以及发布教师学生课表等方面的工作。
5.负责语言培训中心教师的选聘、确定、联络、通知、考核以及每月课时、课酬核算、上报等相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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