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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琴琴在朋友圈不当言论的第一次警告通知

更新时间:2025-01-19   点击次数:196

尊敬的林琴琴:

2025119,我校发现你在朋友圈发布了不当言论,涉及辱骂他人,此事引起了广泛关注,并对我校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

经学校调查核实,林琴琴同志确实存在上述不当行为。作为学校教职工,应时刻维护自身职业形象,遵守社会公德,尤其是在网络平台上更应谨言慎行。林琴琴的行为严重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也违反了武汉华中艺术学校教职工奖惩条例》第九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情况,学校决定对您的行为进行警告处理。请您认真反思自身行为,立即改正删掉微信朋友圈的不当言论。同时,学校将对您的行为进行跟踪监督。

请您务必重视此事,首先在接到通知当日删掉朋友圈不当言论,并在工作中积极改正不当行为。如拒不改正,学校将扣除当月绩效,如朋友圈发布的不当言论继续发酵,并给学校造成更大的不良影响,学校将与您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武汉华中艺术学校

                                            2025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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