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武汉华中艺术学校是武汉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中等艺术学校,为积极响应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我校决定提前实施改造校园二期工程。一期工程60亩(建筑面积24000方)校园已改造完成;二期工程占地150亩,建筑面积18000方。本招标项目武汉华中艺术学校学校园改造项目己由武汉华中艺术学校以董事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武汉华中艺术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武汉华中艺术学校校园改造项目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质量要求:合格
2.4发包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校园足球场、篮球场、400米跑道、风雨体育馆改造;
二标段:华艺二期工程路面及排水项目;学校两个池塘的防护项目;
三标段:二期工程教学楼、洗手间、宿舍整修以及外立面改造项目。
2.6 项目预算:
一标段:XX元;二标段:XX元;三标段:XX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二标段: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投标企业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9、投标人须到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针对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标段: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投标企业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9、投标人须到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针对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上述证件需要提供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23日至2022年2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武汉华中艺术学校(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鲁磨路大李村276号)持授权委托书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2月21日9: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鲁磨路大李村276号徐悲鸿学术报告厅
6、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2年2月21日9:00
开标地点: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鲁磨路大李村276号徐悲鸿学术报告厅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 人:武汉华中艺术学校
联系 人:范校长、王校长
联系电话:13437103877、13871202712
联系地址:武汉华中艺术学校(武汉市东湖风景区鲁磨路大李村276号)
项目监督:武汉市东湖风景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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